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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抓三促”行动进行时 | 邻里纠纷起争执,当庭赔偿获谅解
时间:2023-03-21 来源:本站
 

基本案情

近日,清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。

2022年4月29日,清水县某村民陈某夫妇因琐事前往同村朱某家质问,双方由言语冲突继而产生肢体冲突,进而引发互相殴打,在殴打过程中,陈某夫妇将朱某妻子打成轻伤。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夫妇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,朱某及妻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陈某夫妇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阐明邻里关系对于个人、家庭及社会的重要性,最终通过释法明理,双方当事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当庭履行完毕,朱某及妻子对陈某夫妇二人表示了谅解,本案刑事部分正在审理中。

以案释法

邻里之间因为琐事打架,最终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,坊间有句俗语“打赢者坐牢,打输着住院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“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”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”本案中,陈某夫妇将朱某妻子打成轻伤,已构成犯罪,除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外,还应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,赔偿朱某妻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
温馨提示

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,互帮互助,为一件小事或本不该发生的事而大打出手,丧失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人情味,实属不值。如发生纠纷,应本着理性、平和的心态进行协商,不能意气用事,更不能伤害他人。俗话说“亲邻互助山成玉,乡里合作土变金”,邻里之间互相尊重,友善相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,你敬我一尺,我敬你一丈,只有邻里之间和睦互助,文明祥和,才能汇集出全社会和谐美好的交响乐曲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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