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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避执行终受制裁
时间:2023-07-11 来源:本站
 

近日,清水县人民法院成功执一起三年多的执行积案,对王某某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,保障了申请人合法利益,也维护了司法权威。

案情办理:7月6日晚20时许,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,被执行人王某某出现在天水市麦积区一家宾馆内,便安排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拘。因该被执行人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,并隐匿行踪,为防止被执行人逃跑,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,我院干警在赶赴途中,与麦积区道南派出所取得联系,协调将被执行人先行控制。晚上21时许,我院干警成功拘传“销声匿迹”三年的被执行人王某某。晚上22时许,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清水县人民法院,对于王某某隐匿行踪,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,决定对其拘留并罚款。在释法明理后,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,迫于压力,王某某感受到了自己的错误,具结悔过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,并会履行法律义务鉴于其态度诚恳,本院决定对其解除拘留。7月7日10时许,被执行人王某某将案款及罚款交付至法院账户,至此,久拖三年的案件执行完毕。在一些被执行人自以为隐匿行踪,躲避执行的手段很高明,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接受惩罚的时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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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,对于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,法院会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,对于拒不配合并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会依法采取罚款、拘留、限制高消费,拉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惩戒措施,对于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在此,清水法院提醒广大被执行人,要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一味逃避执行不仅会给自己生产生活带来不便,也会因挑战法律底线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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